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以下簡稱《管理規(guī)定》)《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湖北省招辦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相關會議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為有序穩(wěn)妥推進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方案及實施細則。
一、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1.學院成立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組織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紀委書記以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統(tǒng)籌安排,分為面試工作組、紀律監(jiān)督組、工作保障組等,確保復試工作正常進行。
2.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各專業(yè)成立專業(yè)復試小組,監(jiān)督協(xié)助開展復試工作。
3.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與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總體安排,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采用網絡遠程面試方式。
4.學院辦公室具體負責復試各項工作的實施。
二、復試程序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第一志愿考生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A類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總分不低于290,政治、外語均不低于39,專業(yè)課均不低于59。
2.調劑考生
必須符合下列所有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A類全國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總分不低于290,政治、外語均不低于39,專業(yè)課均不低于59;
(2)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相同;
(5)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進行,否則無效;
(6)考生確認參加學院復試。
在符合(1)-(6)的前提下,按總成績排名實行差額(比例不低于120%)確定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3.2022年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不接收破格復試、“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考生的申請。
(二)復試通知的發(fā)送
復試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提前在學院網站上公示。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復試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復試資格的審查
考生在系統(tǒng)設置的時間內在線提交準考證、身份證和畢業(yè)證書(2022年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等相關材料復印件。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提交的學籍學歷認證報告由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簽字蓋章后交研招辦備案。不同類別的復試考生須按照下表所列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復試考生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分類表:
材料內容 |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
往屆畢業(yè)生(含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已取得畢業(yè)證的自考、網絡教育考生和高職高專畢業(yè)生) |
未取得畢業(yè)證的自考、網絡教育本科生 |
準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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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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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鑒定表(樣表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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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專科)成績單(要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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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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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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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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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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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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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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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予復試。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入學時均須審查本科畢業(yè)證書,無法提供畢業(yè)證書者取消入學資格。
(四)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考生必須簽訂《中南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五)復試費用的繳納
按照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每位復試考生在線繳納復試費10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不另外繳費。
(六)復試過程管理
學院將在復試前發(fā)布具體時間,分組進行網絡測試,對所有復試考生進行考前模擬預演。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七)體檢
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體檢具體事宜,新生入校后由研究生院、校醫(yī)院另行通知。
三、復試的形式、內容和要求
(一)復試形式
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進行復試。
(二)復試的內容
1.綜合測試,綜合測試滿分為200分。
(1)綜合測試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察:
①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的發(fā)展?jié)摿Γ?/div>
②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③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
④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⑤人文素養(yǎng);
⑥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依據(jù)《中南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招生專業(yè)、考試科目設置及參考書目一覽表》中的復試科目、加試科目及參考書目命制。
面試試題面試開始前隨機抽取。
2.外語水平測試,外語水平測試滿分為100分。
外語水平測試內容為聽力及口語測試,通過面試方式測試考生聽力及口語能力,由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組織進行。由三位復試導師參與外語水平測試打分。
綜合測試和外語水平測試的合計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5分鐘。
3.加試
以同等學力等參加復試的考生(高職高專畢業(yè)生、本科結業(yè)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除綜合測試、外語水平測試外,還必須加試《空間解析幾何》、《復變函數(shù)》兩門課程。加試方式為面試,由考生自己隨機抽取復試試卷。加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加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4.復試時間
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復試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27日。
第二階段:2022年3月28日至4月11日。
5.復試成績計算
綜合測試成績=各位測試教師給定的成績之和÷測試教師人數(shù)
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各位測試教師給定的成績之和÷測試教師人數(shù)
復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300分。
6.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總成績=初試成績×70%+[(復試成績)÷3×5]×30%
7.復試其它要求
(1)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2)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3)要強化人性化和個性化安排,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要全面了解情況,上報研究生院,進行技術兜底保障,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細審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學2022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鑒定表》。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錄取
(一)錄取程序
1.招生計劃分配。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2022年擬招收17名學術型研究生,其中應用數(shù)學方向擬招收10名,運籌學與控制論方向擬招收7名,依據(jù)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2.對于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應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3.研招辦依據(jù)教育部、湖北省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對學院的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初審,審核匯總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研招辦對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報擬錄取名單。
5.湖北省招辦對學校上報的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政策審核,審核無誤后向教育部備案。研招辦向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6.學校(由研究生院代理)與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簽訂相關協(xié)議書,對非定向研究生組織調檔并政審。
(二)錄取規(guī)則
1.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或綜合測試成績低于120分,或加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復試合格考生,根據(jù)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三)錄取其它要求
1.考生的民族成分以網報時填寫的為準,虛假及復試時更改的民族成分無效。
2.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無法調取考生檔案或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不承擔責任。
3.考生因資格審查不合格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或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所剩招生計劃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4.被錄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同意,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批準,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學習,逾期不再辦理。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學院當年的招生計劃。
六、信息公開公示
1.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及時、充分、規(guī)范的進行信息公開。信息公開的內容按照《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3號)第十二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的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招生專業(yè)目錄、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須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2.學院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內容同上)、擬錄取考生名單(內容同上)等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通過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其中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應在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紙質文本在學院公告信息欄內張貼。未按照要求提前公布的規(guī)定一律無效。
3.對報考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4.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示匯總后的擬錄取考生名單,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七、違規(guī)處理
學院在復試錄取工作中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利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維護學校的聲譽。要保證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個人,要嚴肅處理。
1.實行全程監(jiān)督制度,嚴格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jiān)督工作機制,對關鍵環(huán)節(jié)、關鍵崗位加強監(jiān)督。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錄取過程進行全面監(jiān)督,對學院的復試錄取細則、復試錄取過程、招生計劃執(zhí)行、復試督查自查、信息公開情況等重要事項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國家政策的招生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
咨詢電話:027-67843837,劉老師。
投訴舉報電話:18986132602,027-67843530,郭老師。
2.實行巡視制度。復試期間,學校監(jiān)督巡視組對復試現(xiàn)場進行巡查,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平穩(wěn)有序,公平公正。
3.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要進一步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guī)事件,一律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及其領導的責任,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4.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xiàn)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檢舉渠道的暢通。對于考生提出的疑問,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及時答復;對于因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八、附則
1.本辦法由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中南民族大學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學院
2022年3月25日
原文鏈接:https://www.scuec.edu.cn/math/info/1038/26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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