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按照上級關于復試錄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并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全面管理,下設相應工作組。
三、復試分數線與復試名單
1.在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我院確定招生學科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草案),由學校統一公布。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即可參加復試,擇優錄取。
2.我院各招生學科不進行破格復試。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將根據《華東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按照1:1確定復試名單。
四、復試方式和時間
復試方式:我院采用現場復試方式。
復試時間:
1、專業型碩士研究生:2023年3月26日-3月29日;
2、學術型碩士研究生: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
具體日程安排等將通過郵件形式告知考生,請考生密切關注。考生收到通知郵件后,需先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是否參加復試。
五、資格審查
1.復試前,我院將對參加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2.請考生3月22日12:00前,通過學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https://yjszs-ss.ecnu.edu.cn),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并在復試報到時攜帶所有材料紙質版供核驗。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港澳臺地區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2)學籍、學歷認證報告: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往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④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2022年10月現場(網上)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或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報考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在職證明或就業合同,在職證明無固定格式,需蓋有單位公章;就業合同必須是最近一次簽署,且在有效期內;
(4)其他補充材料,包括個人簡歷、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摘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專家推薦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的材料。
六、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復試將主要進行綜合能力考核和英語能力考核。綜合能力考核包含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創新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表達能力等方面,
此項滿分為300分。英語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聽力與口語能力的準確性、連貫性、得體性等。此項滿分為200分。
同時,我院還將組織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復試和后續政審兩個階段;對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綜合能力成績+英語能力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總成績大于等于300分為復試合格,低于300分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教育碩士教育管理領域的考生)的復試按照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執行。
七、調劑復試
我院各招生學科2023年不接受調劑。
我院“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不接受調劑。
八、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1.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對于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將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0.5+復試成績×0.5)進行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同一學科不同學習形式的,成績將分別排序。
3.進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復試考生,復試合格即擬錄取。
4.擬錄取名單經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統一在網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錄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查看復試結果。擬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需簽訂《華東師范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提交至我院嚴格審核,且在擬錄取前提交體檢報告(具體方式另行通知)。
九、招生體檢和復查
我校招生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報到后的3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處理。
入學后3個月內,我院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研究生新生進行全面復查,主要復查初試和復試全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材料等)。一旦出現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前、復試時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將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信息公開
學校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對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十一、其他
本辦法經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由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政策變化之處,以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
2023年3月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華東師范大學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