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關系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
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考試科目代碼:723
考試科目名稱:國際關系與國際法專業基礎
第一部分 戰后國際關系史(70分)
一、考核目標
考查考生對戰后國際關系史知識體系的掌握程度。考試內容主要涵蓋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至冷戰結束的國際關系史,要求考生比較系統地掌握現代和戰后國際關系的發展軌跡、特點和規律,主要矛盾的演變過程,了解重大國際事件的前因后果,并能夠對國際關系史中的問題做出有條理的分析。
二、題型結構
1.名詞解釋: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2.簡答題:3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3.論述題:1小題,每小題20分,共20分
三、考試內容
(一)兩極格局形成與美蘇兩大陣營激烈對抗(1945——50年代中期)
考試內容:美蘇的崛起及其對外戰略;以歐洲為重點的美蘇對峙;美國對西歐的控制與大西洋聯盟的形成;社會主義陣營的形成與蘇東關系;戰后初期亞洲民族解放運動的發展;美國單獨占領日本與舊金山和約。
考試要求:(1)了解并分析冷戰爆發、兩極格局形成與美蘇兩大陣營激烈對抗的背景及過程。(2)了解戰后初期亞洲民族解放運動的發展、美國單獨占領日本與舊金山和約。
(二) 兩大對立陣營的分化與第三世界的興起(50年代中期——60年代末期)
考試內容:第三世界的興起;兩大對立陣營的分化;50-60年代美蘇關系的演變。
考試要求:(1)了解第三世界興起和社會主義陣營及西方陣營分化過程中的重要概念、重要史實,重大事件的前因后果。(2)了解和論述50-60年代美蘇之間既勾結又爭奪的關系。
(三)美蘇對世界霸權的爭奪及蘇攻美守戰略態勢的形成 (60年代末——70年代末)
考試內容:美國實力地位的下降與對外戰略的調整;蘇聯在緩和煙幕下推行攻勢戰略;70年代后半期蘇聯的對外擴張;第三世界反霸斗爭繼續深入發展;發展中國家開展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斗爭,南北對話。西歐、日本國際地位的加強。
考試要求:熟悉并分析60年代末——70年代末這段時期美蘇對外戰略的調整和對世界霸權的爭奪、第三世界反霸斗爭深入發展的進程以及西歐、日本國際地位的加強。
(四)美蘇爭奪的新態勢與兩極格局的瓦解(70年代末——90年代初)
考試內容:美國對外戰略的調整;戈爾巴喬夫的改革;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挑戰;西歐、日本的發展;蘇聯解體與兩極格局的瓦解。
考試要求:(1)了解并分析此段時間美蘇對外政策調整的背景、內容及影響,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挑戰,西歐、日本的發展。(2)蘇聯解體與兩極格局瓦解的原因、過程及影響。
四、主要參考書目
1.方連慶等主編,《國際關系史》(戰后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顧關福:《戰后國際關系》,時事出版社, 2010年修訂版。
第二部分 法理學(80分)
一、考核目標
考查考生對法理學知識體系的掌握程度。考試內容主要涵蓋法學基礎理論問題,要求考生系統了解法律本體、法律運行、法律價值、法律演進、法律與社會等基本概念,能解釋有關的概念、知識的含義,并能正確表述。熟悉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熟悉有關概念、原理、方法的區別與聯系。能運用法理學知識進行案例分析,具備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二、題型結構
1.名詞解釋: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2.簡答題:4小題,每小題10分,共40分
3.論述題:1小題,每小題20分,共20分
三、考試內容
(一)法律本體
法的概念、本質、特征;法的功能、效力;法的淵源與形式;
法的要素,法律體系;法律關系、權利義務、法律行為、法律責任、法律程序。
(二)法律價值
正義、自由、秩序(安全)、效率、利益。
(三)法律運行
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法律職業、法律方法(解釋、推理、論證)、法律思維。
(四)法的演進
原始社會規則與國家法的誕生,法律的歷史發展;法律移植、法律繼承、法制改革與法制現代化;法律傳統、法律文化、法系;全球化與法律發展。
(五)法律與社會
法律與經濟、政治、科技;法律與政策、道德、宗教、習俗;法律與社會和諧。
四、主要參考書目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原文標題:考試大綱
原文鏈接:https://yjszs.uir.cn/ksdg/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