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考試內容范圍要求
考試科目代碼: 考試科目名稱:海洋學基礎
考察要點:
一、海洋科學緒論
要求學生掌握全球大洋基本性質、海陸分布特點;海洋科學的研究對象及特點。
二、板塊構造理論和海底科學
要求學生掌握地球內部圈層的分類及形成機理;大陸漂移、海底擴張主要證據;大陸邊緣的類型及其構成等主要特點;大洋中脊體系的概念及其特點。
三、海洋沉積物
要求學生掌握海底沉積物的分類方式、基本性質和在大洋中的分布;陸源沉積的主要成分、搬運方式和分布規律;濱海、大陸架和遠洋沉積的主要類型及其分布規律。
四、海水的物理和化學性質
要求學生掌握海水鹽度的概念;海冰的形成過程及其主要類型;世界大洋的熱量平衡和水量平衡;世界大洋中溫度、鹽度和密度的空間分布特征。
五、海洋—大氣相互作用
要求學生掌握海—氣相互作用的基本特征;海洋在全球氣候變化中的重要地位;南方濤動的定義及其對氣候變化的影響。
六、海洋環流
要求學生掌握海流的定義及其成因;熱鹽環流定義及其在世界大洋環流中的作用;世界大洋中五個基本水層(團)的主要特征及其形成原因。
七、海洋中的波動現象
要求學生掌握海洋的波動要素及波動現象形成原因、波動理論;風浪和涌浪的概念、形成原因及其主要特征。
八、潮汐
要求學生掌握潮汐現象的定義;引潮力及其分布特征;潮汐半日潮和全日潮等類型潮汐不等的原因。
九、海岸帶
要求學生掌握沉積性海岸帶和侵蝕性海岸帶的主要特征。
十、海洋生物
要求學生掌握海洋生物多樣性及其主要特征;了解海洋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
十一、海洋與氣候變化
要求學生掌握大氣溫室效應的原理和主要的溫室氣體。
考試總分:100分(加試)
考試方式:筆試(閉卷) 考試時間:3小時
試卷結構:名詞解釋(15分)、簡答題(35分)、論述題(50分)
備注:不需攜帶計算器
參考書目:《海洋學導論》張榮華,李新正,李安春等譯,電子工業出版社;
原文標題:哈爾濱工程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試大綱
原文鏈接:http://yzb.hrbeu.edu.cn/2020/0921/c3281a25545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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