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學專業考試內容范圍說明
考試科目代碼:考試科目名稱:法學綜合(初試1)
考試內容范圍:
一、法理學
1、掌握法學方法論;
2、熟練掌握法的本體,包括概念、本質、淵源、分類、要素、權利和義務、法律行為、法律關系、法律責任、法律程序等內容;
3、掌握法的歷史,包括起源、歷史類型、演進及發展,掌握法與經濟、政治、文化等范疇的辯證關系,理解法治國家與社會治理現代化問題;
4、掌握法的價值體系,包括秩序、自由、效率、正義、人權等價值的具體實現及價值之間的沖突與整合;
5、熟練掌握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法的運行環節,掌握法律制度與法律方法。
二、憲法學
1、掌握憲法基本理論,了解憲法的歷史發展,熟悉憲法的憲法原則和憲法分類,憲法規范的特點。
2、熟悉憲法制定和實施的程序,掌握憲法實施的保障、違憲審查制度。
3、了解國家基本制度,熟悉國家政權組織形式、選舉制度、政黨制度。
4、熟悉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內涵,了解國家機構的職權和職責。
三、國際法學
1、熟練掌握國際法的基本理論,包括國際法的含義、淵源、基本原則、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等內容。
2、掌握國際法主體基本理論,包括國家、國際組織、個人等基本理論。
3、掌握領土法、海洋法、國際航空法、外層空間法和國際環境法等基本理論。
4、了解人權、條約法、外交與領事法、武裝沖突法、國際法律責任和國際爭端解決等基本理論。
考試總分:150分考試時間:3小時考試方式:筆試
考試題型:名詞(30分)
簡答(40分)
論述(80分)
參考書目:《法理學》(第五版)張文顯,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7月
《憲法學》(第六版),焦洪昌,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5月
《國際法》(第五版),邵津,北京大學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07月
考試科目代碼:考試科目名稱:法學專業(初試2)
考試內容范圍:
一、民法學
1、掌握民法概念、調整對象、淵源、效力、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
2、掌握民事權利主體、民事權利客體和民事權利變動的制度和一般理論。
3、理解物權一般理論,掌握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和占有法律制度。
4、了解債權一般原理,掌握合同、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法律制度。
5、了解繼承權一般原理,掌握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產處理制度。
6、掌握人身權的基本理論和制度。
7、掌握侵權責任的基本理論和制度。
8、掌握知識產權的基本理論和制度。
二、經濟法學
1、掌握經濟法的基本理論,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及法律地位,經濟法的理念與基本原則等。
2、掌握經濟法的主體及相關法律制度。
3、掌握市場監管法律制度,一般原理以及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銀行、證券與保險監管法律制度等。
4、掌握宏觀調控法律制度,一般原理以及國有資產、自然資源、能源、財稅金融、價格、對外貿易法律制度等。
考試總分:150分考試時間:3小時考試方式:筆試
考試題型:名詞(30分)
簡答(40分)
論述(80分)
參考書目:
《民法》(第八版),王利明,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0年9月
《經濟法》(第六版),劉文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年08月
考試內容范圍:
一、掌握行政法的基本理論和主要制度。
二、掌握商法的基本理論和主要制度。
三、掌握海商法基本理論和主要制度。
四、掌握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主要制度。
五、掌握環境法的基本理論和主要制度。
考試總分:180分考試時間:3小時考試方式:筆試
考試題型:名詞(30分)
簡答(70分)
論述(80分)
參考書目: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七版)姜明安,北京大學與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3月
《商法學》(第四版),覃有土,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8月
《海商法》(第四版),司玉琢,法律出版社,2018年1月
《國際經濟法》(第四版),余勁松、吳志攀,北京大學出版社與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6月
《環境法學》(第四版),汪勁,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09月
考試科目代碼:考試科目名稱:民事訴訟法(同等學力加試1)
考試內容范圍:
一、理解民事訴訟法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論,基本原則;
二、掌握民事審判基本制度、主管與管轄、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多數當事人、民事訴訟證據、民事訴訟中的證明、法院調解與當事人和解、訴訟保障制度與程序、訴訟費用與司法救助;
三、掌握第一審普通程序、掌握簡易程序、民事訴訟中的裁判;
四、掌握第二審程序、再審程序、特別程序、海事訴訟特別程序;
五、掌握民事執行的理論和制度;
六、了解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考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3小時考試方式:筆試
考試題型:名詞(20分)
簡答(30分)
論述(50分)
參考書目:
《民事訴訟法學》(第二版),《民事訴訟法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08月(馬工程重點教材)
考試科目代碼:考試科目名稱:公司法(同等學力加試2)
考試內容范圍:
一、理解公司法的一般規定;
二、掌握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和股權轉讓;
三、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組織機構、股份發行轉讓;
四、掌握公司董事、經理、高級人員的資格與義務;
五、掌握公司債券、公司財務會計;
六、掌握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公司解散和清算;
七、了解外國公司分支機構;
八、掌握公司法上的法律責任。
考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3小時考試方式:筆試
考試題型:名詞(20分)
簡答(30分)
論述(50分)
參考書目:
《公司法學》(第二版),鄭云瑞,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10月
原文標題:哈爾濱工程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試大綱
原文鏈接:http://yzb.hrbeu.edu.cn/2020/0921/c3281a255451/page.htm
以上就是“2021考研大綱:哈爾濱工程大學法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自命題考試大綱”的相關內容,更多考研信息,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