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即將到來,各個院校的復試大綱已經發布,為了方便考研的小伙伴們,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考研復試大綱:山東建筑大學刑法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大綱”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山東建筑大學
研究生入學考試《刑法學》考試大綱(復試)
一、考試要求
在考查刑法學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的同時,注重考查考生運用刑法學原理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運用法律語言的能力。考生應能:準確地再認或再現刑法學的基本知識;正確理解和掌握刑法學的重要概念、特征、內容和其法律規定;運用刑法學原理解釋和論證某些觀點,明辨法理;結合社會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現象,分析、評價有關案件、事件,找出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法。
二、考試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義、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任務和機能
三、刑法的體系和解釋
第二節 刑法的基本原則
一、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內容與體現
二、刑法適用平等原則的基本內容與體現
三、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基本內容與體現
第三節 刑法的效力范圍
一、刑法的效力范圍的概念和種類
二、刑法的空間效力
刑法的空間效力的概念;確立刑法空間效力范圍的學理根據:屬地原則、屬人原則、保護原則、普遍管轄原則;我國刑法關于空間效力的規定。
三、刑法的時間效力
刑法的時間效力的概念;刑法的生效時間;刑法的失效時間;刑法的溯及力;我國《刑法》第12條關于刑法溯及力的規定。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節 犯罪的定義
一、犯罪的定義概述
犯罪定義的類型,不同的定義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觀。
二、我國刑法中的犯罪定義
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的犯罪定義及其意義;“但書”的意義。
第二節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二、犯罪是觸犯刑律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
三、犯罪是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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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山東建筑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試自命題試題考試大綱
原文鏈接:https://www.sdjzu.edu.cn/yjsc/info/1023/39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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