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產品設計及理論》科目考試大綱
一、考查目標
考核考生正投影原理掌握的程度,并用以解決產品繪圖的能力。考核考生掌握產品設計圖學的相關國家標準的程度及其應用水平。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投影規律大約占20%,立體相貫大約占20%,展開圖大約占20%,產品零件與裝配表達大約占20%,產品設計表現的軸測圖、透視圖與陰影大約占20%。
重點考核作圖原理和方法。
(四)試卷題型結構
全部為做圖題。
三、考查內容及要求
(一)考查范圍
繪制和閱讀中等復雜程度的產品零件圖和裝配圖。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1.幾何作圖方法,點、直線及平面圖形的三面投影性質分析。
2.基本立體(幾何體)的三面投影及立體表面上點的投影分析。
3.截交線與相貫線。
4.組合體的畫圖與看圖方法。
5.正等測軸測,正二測軸測圖和斜二測軸測圖的畫法。
6.表示機件結構形態的各種方法,視圖、剖視圖、剖面圖,其它規定畫法及簡化畫法。
7.零件圖的作用及內容,視圖選擇,零件表達分析舉例,零件結構工藝性,常用零件的畫法。
8.裝配圖的畫法、視圖選擇、尺寸標注,零件編號及明細表,裝配結構的合理性,讀裝配圖的方法及由裝配圖拆畫零件圖。
9.展開圖的畫法。
10.透視圖與陰影。
四、考試用具說明
鉛筆、橡皮、小刀、三角板、圓規等制圖用具。
復試《視覺傳達設計及理論》科目考試大綱
一、考查目標
要求考生具備主觀造型的創作能力,即用圖講故事的能力。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五幅連環畫創作構思草圖 16開紙。
(四)試卷題型結構
連環畫創作設計100%。
三、考查內容及要求
(一)考查范圍
理解文字腳本的能力20分,以畫敘事能力30分,連環畫構思、構圖能力30分,造型、氣氛、表達能力20分。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腳本、 文案、編寫藝術性強,畫面處理巧妙,畫面連續性強,情感表現豐富、準確。
四、考試用具說明
筆、尺、圓規,鉛筆、彩鉛均可等繪圖工具。
復試《環境設計及理論》科目考試大綱
一、考查目標
考核考生室內外環境設計理論及原理方面的知識,對建筑室內外空間的理解能力及創造性思維能力。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1.基本理論(40分)。
2.專業立構(60分)。
(四)試卷題型結構
環境藝術設計理論40%及制圖60%。
三、考查內容及要求
(一)考查范圍
室內外環境設計理論及原理,建筑室內外空間設計。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1.基本理論:考核考生室內外環境設計理論及原理方面的知識;
2.專業立構:考生通過不同的手法,對給定的形體進行分解、重組、構建、生成,形成獨具創意的作品,是針對建筑室內外空間的理解能力及創造性思維能力的檢驗。
四、考試用具說明
馬克筆、水性筆、圖板等繪圖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