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標
經濟法是為“建筑與土木工程”和“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同等學力加試而設置的專業課程考試科目,其目的是科學、公平、有效地測試考生是否具備繼續攻讀上述專業碩士學位所需要的經濟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以利于招生學校對考生擇優選拔。考生應能:
1.準確地再認或再現經濟法學基本知識。
2.正確理解和掌握經濟法學的重要概念、特征、內容及其法律規定。
3.運用經濟法學原理解釋和論證某些觀點,明辨法理。
4.結合社會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現象,分析、評價有關案件、事件,找出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法。
5.準確、恰當地使用法律專業術語,論述有據,調理清晰,符合邏輯,文字表達通順。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3小時。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第一章 經濟法導論 約10分
第二章 企業法律制度 約10分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約15分
第四章 企業破產法律制度 約10分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約20分
第六章 證券法律制度 約15分
第七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約10分
第八章 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律制度 約10分
(四)試卷題型結構
單項選擇題20小題,每小題2分,共40分;
簡答題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論述題1小題,每小題10分,共10分;
案例分析題2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三、考查內容及要求
第一章 經濟法導論
本章重點掌握與經濟法相關的基礎知識;理解經濟法的概念、特征、調整對象和淵源;了解經濟法律關系。
第一節 經濟法概述
1.經濟法的概念、特征和調整對象。
2.經濟法的淵源。
第二節 經濟法律關系
1.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
2.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的概念、主體資格、范圍。
3.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
4.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經濟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分類。
第三節 與經濟法相關的基礎知識
1.法人制度。法人的概念與特征;法人設立的條件;法人的民事能力;法人機關;法人的成立、變更和終止。
2.法律行為。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行為的分類;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無效的民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3.代理。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種類;無權代理。
4.物權。物權的概念和特征;物權的分類;物權的變動;所有權;用益物權。
5.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的概念;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第二章 企業法律制度
本章重點掌握合伙企業法的概述、普通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的相關法律規定;理解個人獨資企業法的內容。
第一節 個人獨資企業法
1.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設立條件和設立程序。
3.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
4.個人獨資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節 合伙企業法
1.合伙企業法概述。合伙企業的概念、分類和特征;合伙企業法的概念及其適用。
2.普通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的概念;合伙企業的設立條件;合伙企業財產;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人在執行合伙事務中的權利和義務;合伙企業與第三人的關系;入伙與退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3.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及法律適用;有限合伙企業設立的特殊規定(人數、名稱、協議、出資形式、出資義務);有限合伙企業執行的特殊規定(執行人、禁止有限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利潤分配、有限合伙人權利);有限合伙企業出質與轉讓的特殊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入伙與退伙的特殊規定;合伙人性質轉變的特殊規定。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重點掌握公司的資本制度、股東濫用股東權的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理解公司的設立、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股東訴訟、公司的利潤分配;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類,公司股東的權利。
第一節 公司及公司法概述
1.公司的概念、特征及分類。
2.《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規定。
3.公司法人財產權。
4.公司股東權利。股東的權利及其分類;股東濫用股東權的責任;股東權益的保護。
第二節 公司的資本制度
1.公司資本的概念和特征。
2.公司資本三原則。
3.公司資本的增減。
4.股東出資制度。股東出資的形式、責任;出資的價值評估、比例結構、出資的履行和出資的驗資。
第三節 公司的設立
公司的設立與成立、公司設立的方式。
第四節 有限責任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
2.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4.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向第三人轉讓股權;人民法院強制轉讓。
第五節 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條件。
2.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
3.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六節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1.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3.股東訴訟。
第七節 公司的利潤分配
1.公司稅后利潤的分配原則及分配順序。
2.公積金制度。
3.股利及其分配。
第四章 企業破產法律制度
本章重點掌握破產程序法;理解破產實體法;了解破產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節 破產法概述
破產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 破產程序法
1.破產的條件。
2.企業破產申請和受理。
3.債權申報。
4.重整。重整申請、期間;重整計劃的制定、批準、執行。
5.和解。和解的提出;和解協議的通過、效力。
6.破產清算。破產宣告;破產財產的變價;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破產財產的分配;破產程序的終結。
第三節 破產實體法
1.管理人。管理人的概念;管理人的組成;管理人的職責及其限制。
2.債務人的財產。債務人財產的概念及范圍;撤銷權;抵銷權。
3.債權人會議。債務人會議的組成、召集、職權、決議;債權人委員會。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重點掌握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擔保以及違約和救濟的相關法律規定;理解合同的變更、轉讓與終止;了解合同的分類。
第一節 合同與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類。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第二節 合同的訂立
1.合同訂立的程序。要約(要約的概念和構成要件;要約邀請;要約的撤回和撤銷);承諾(承諾的概念和構成要件;承諾的生效時間;承諾的遲延、撤回、變更);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
2.締約過失責任。締約過失責任的概念和構成要件;類型和責任范圍;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
3.合同的內容與形式。
第三節 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附條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
2.無效合同的概念、類型和法律后果。
3.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概念、類型和法律后果。
4.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類型。
第四節 合同的履行
1.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三者的概念、適用條件、適用情形、效力)。
2.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代位權和撤銷權(二者的概念、構成要件、行使和效力)。
第五節 合同的擔保
1.保證。保證的概念、保證人、保證方式、保證責任。
2.定金。定金的概念及種類、定金的生效及法律效力。
3.抵押。抵押的概念與特征、抵押權的設定、效力。
4.質押。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5.留置。
第六節 合同的變更、轉讓與終止
1.合同的變更。
2.合同的轉讓。合同債權的轉讓、合同債務的承擔、合同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
3.合同的終止。合同的解除、抵銷、提存、免除與混同。
第七節 違約及其救濟
1.違約行為。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
2.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概念與特征;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方式;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
3.免責事由。
第六章 證券法律制度
本章重點掌握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的相關法律規定;理解上市公司收購;了解證券的概念、種類、特征,證券法的概念、適用范圍以及證券市場。
第一節 證券法概述
1.證券的概念、種類及特征。
2.證券市場。
3.證券法的概念及適用范圍。
第二節 證券發行
1.證券發行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2.股票發行法律制度。
3.公司債權發行法律制度。
第三節 證券上市
1.股票上市。股票上市申請、條件和公告。
2.債券上市。條件和申請。
3.信息公開制度。公開文件;公開公告(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信息公開不實的法律后果。
第四節 證券交易
1.證券交易的禁止行為。禁止內幕交易;禁止操縱證券市場;禁止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禁止欺詐客戶;禁止法人出借賬戶。
2.短線交易與上市公司歸入權。短線交易的概念和構成;歸入權的行使。
第五節 上市公司收購
1.上市公司收購的概念和特征。
2.上市公司的基本原則。
3.上市公司收購的程序和規則。
4.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本章重點掌握著作權法、專利法和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了解知識產權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第一節 知識產權法概述
知識產權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第二節 著作權法
1.著作權的概念和特征。
2.著作權的主體與歸屬。
3.著作權的客體。
4.著作權的內容。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
5.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和限制。
6.鄰接權。
第三節 專利法
1.專利權的主體。
2.專利權的客體。
3.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4.專利權的內容和限制。
第四節 商標法
1.商標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2.商標權。概念、主體、客體;商標權取得的原則及程序;商標權法律保護。
第八章 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律制度
本章重點掌握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和反壟斷法所規制的壟斷行為;理解反壟斷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和范圍;了解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節 反不正當競爭法
1.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概念和特征
2.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市場混淆行為;限制排擠行為;限制競爭行為;商業賄賂行為;虛假宣傳行為;侵犯商業秘密行為;降價排擠行為;強行搭售行為;不正當的有獎銷售行為;詆毀商譽行為;串通招投標行為。
第二節 反壟斷法
1.壟斷的概念和分類。
2.反壟斷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和范圍。
3.反壟斷法所規制的壟斷行為。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四、考試用具說明
考試需攜帶的工具:黑色鋼筆或碳素筆。
答題注意事項和要求:書寫工整,字跡清晰,表達具有邏輯性和層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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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2018年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大綱
原文鏈接:http://grs.sjzu.edu.cn/info/1020/19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