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的總體要求
掌握民法和民事訴訟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培養學生靈活運用民法和民事訴訟的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本卷滿分150分。
二、考試的內容
(一)民法部分
1.民法概述:包括民法概念、調整對象、特征、體系、淵源等;
2.民法的基本原則;
3.民事法律關系;
4.自然人制度;
5.法人制度;
6.非法人組織制度;
7.民事權利;
8.民事客體;
9.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10.民事責任;
11.期限與訴訟時效;
12.物權概述;
13.物權變動;
14.所有權;
15.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16.相鄰關系;
17.共有;
18.用益物權;
19.擔保物權;
20.占有;
21.債的概述;
22.債的履行;
23.債的保全和擔保;
24.債的移轉和消滅;
25.合同概述;
26.合同的訂立與效力;
27.合同履行;
28.合同的變更、轉讓與終止;
29.違約責任;
30.合同分則:買賣合同等有名合同;
31.不當得利之債;
32.無因管理之債;
33.人格權法律制度;
34.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35.繼承法律制度;
36.侵權責任制度。
(二)民事訴訟法部分
1.民事訴訟基礎理論:民事訴訟的含義,目的與價值目標,與其他糾紛解決方式的關系,訴權,訴。
2.民事訴訟基本原則與基本制度:基本原則的含義與外延,合議制度、回避制度、公開審判制度、兩審終審制度。
3.民事訴訟主體:法院的功能,主管與管轄,當事人,多數當事人,訴訟代理人。
4.民事訴訟證明:訴訟證明的理論基礎,證據的特征,種類,理論分類,證據規則,證明對象,證明標準,證明責任,證明過程。
5.民事訴訟保障措施:保全,先予執行,期間與送達,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6.訴訟程序:一審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小額程序、公益訴訟程序),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包括第三人撤銷之訴)。
7.非訟程序: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8.涉外民事訴訟:涉外民事訴訟管轄,送達和期間,司法協助。
9.執行程序:執行程序的含義,基本原則,民事執行主體和標的,執行管轄,執行的開始、進行和結束,民事執行的救濟。
三、考試的題型
填空題、選擇題、名詞解釋或名詞辨析、簡答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等題型。實際考試題型不少于上述三種。
原文標題:華北電力大學2023年碩士生初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原文鏈接:https://yjsy.ncepu.edu.cn/zsxx/yjszsjz/d90c97e890da45329c2449717ad7c4b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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