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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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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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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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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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考生遴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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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重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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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理學
(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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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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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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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學校調劑政策;
2、初試成績≥310分;
3、英語≥50分且CET4級425分及以上;
4、兩門專業課與以下專業課相關且專業課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植物病理學;生物化學;植物生理學;植物保護概論;普通生物學;生物信息學;分子生物學;化學(農);數學(農);
5、本科專業為植物保護、農學、生物學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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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重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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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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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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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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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學校調劑政策;
2、初試總成績>320;
3、英語成績>51且CET4級425分及以上;
4、初試專業課需包含普通生物學、植物生理學、生物化學、細胞生物學或分子生物學中的一門或兩門,且單科成績>100;
5、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為生物學、植物學、遺傳學、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或生物信息學;
6、畢業專業為生物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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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重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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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藝與種業
(0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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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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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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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學校調劑政策;
2、初試成績≥310分;
3、英語≥50分且CET4級425分及以上,專業課≥90分。
4、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為農藝與種業、作物遺傳育種、植物病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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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重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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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利用與植物保護
(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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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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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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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學校調劑政策;
2、初試成績≥300分;
3、英語≥45分且CET4級425分及以上;
4、兩門專業課與以下專業課相關且專業課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植物病理學;生物化學;植物生理學;植物保護概論;普通生物學;生物信息學;分子生物學;化學(農);數學(農);農業知識綜合1;農學概論;
5、本科專業為植物保護、農學、生物學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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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劑日程
1、調劑系統開放時間:2023年4月6日0:00-12:00
(1)登錄繳費平臺
繳費平臺:https://op.sicau.edu.cn/
用戶名:23+考研報名號(默認密碼:身份證號碼后6位)。
(2)繳費
繳費金額120元,考生登錄繳費系統后點擊“
學費繳費”,根據提示完成。
3、資格審查、復試資料提交
2023年4月9日08:30-09:00現場報到,進行資格審查;地點:成都校區2-201。
提交紙質版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提交資格審查材料需一并提交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審查材料詳見https://yan.sicau.edu.cn/info/1025/9953.htm
報到時一并提交復試材料紙質版,包括簡歷、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如有則提供,提供論文封面和摘要頁面即可)、科研成果(如有則提供)、專家推薦信(如有則提供),一式五份。
4、復試安排:
復試分為專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考評。專業水平測試前需要進行30分鐘的心理測試。
專業水平測試安排:
09:45-11:45復試筆試,11:45收卷。
地點:成都校區2-201
綜合素質考評安排:
報考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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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成都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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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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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農藝與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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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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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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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理學、資源利用與植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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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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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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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評內容:自我介紹(5分鐘,中文,自我介紹時可以使用ppt)+專業技能抽提作答(5分鐘)+面試官現場提問(10分鐘),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技能、口頭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心理素質,面試順序隨機產生。如使用ppt,請將ppt提前發給監考老師。
三、復試形式及紀律
復試面試紀律: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有違反復試要求或影響評分行為,復試立即停止,情節嚴重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將復試內容在網絡或個人之間傳播,若發現,追究其法律責任,并取消錄取資格。
復試筆試考場規則:
(1)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驗。
(3)復試筆試開考后,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智能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在得到試卷、答題紙后,清點試卷的張數、頁碼,檢查試題有無漏印、字跡不清或試卷、答題紙有無破損;閱讀試卷上的注意事項。開考后才發現異常情況而要求更換試卷和答題紙的,所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檢查無誤后,考生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用0.5毫米黑色墨跡中性筆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
(5)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6)開考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60分鐘。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7)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8)考試過程中,考生原則上不得上廁所,若確需上廁所,應舉手示意,經監考員甲同意后,由監考員乙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場。考生耽誤的考試時間一律不補。未經監考員同意而擅自離開考場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場繼續參加考試。
(9)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不準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傳、帶出考場。
(10)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經監考員核查無誤后,由考生在《考試簽到表》上簽名,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11)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司法解釋”《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相關事項:
1.依據考生的初試專業、總分、單科成績和學業綜合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篩選,擇優發出復試通知。
2.本辦法由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五、聯系電話:劉佳麗028-86290948